簡言之,違規垃圾是指在「按袋」/「按標籤」 收費模式下,既沒有用指定袋包妥,亦沒有貼上指定標籤的都市固體廢物。
具體來說,如市民使用指定袋棄置垃圾時,沒有把垃圾袋束緊,或任由當中的垃圾刺破袋身,這些垃圾便可能被視為這規垃圾。
「以指定袋包妥」示意圖
沒有「以指定袋包妥」的例子
袋中垃圾 有部分從袋口伸出
袋中垃圾有部分 從袋身破口伸出
未有束緊袋口, 令當中的垃圾掉出
另外,如市民需棄置一些無法放入指定袋的大型垃圾(例如餐桌、書櫃或床褥等大型傢俬),則必須貼上指定標籤;否則該等大型垃圾也會被視為違規垃圾。
指定袋/標籤只會在獲授權的零售點出售,市民應到獲授權的零售點或網上平台購買指定袋/標籤。
環保署已在憲報刊登公告,訂明指定袋/標籤的規格,包括其大小、形狀、設計及用料,以便市民辨別其真偽。每個指定袋及指定標籤均附有防偽特徵。
我們鼓勵具規模的垃圾產生者(即日常產生大量垃圾的處所,例如大型設施、工廠、商場等)直接申請成為「乙類帳戶」戶主,有關入閘費賬戶的登記程序將於稍後公佈。
更多有關垃圾收費的常見問題,請查閱相關界別的良好作業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