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張$1,500
如市民將沒有使用指定袋包妥或貼上指定標籤的垃圾擺放在以下執法點,或交給食環署垃圾收集站職員或其承辦商職員,或相關垃圾車的司機或職員,即屬違法。
每張$1,500
首次定罪
最高罰款$25,000
及監禁6個月
再次定罪
最高罰款$50,000
及監禁6個月
另外,除棄置垃圾者外,相關法例亦適用於致使或准許他人違規的人,例如僱主指使員工違規棄置垃圾。
如違反或致使他人違反上述垃圾收費相關法例要求,當局可根據《定額罰款(公眾地方 潔淨及阻礙)條例》(第 570 章)向違例者處以定額罰款$1,500。對於違規特別嚴重的情況,或屢次違例者,當局亦可以傳票方式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