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均每日11,128公吨
人均弃置量每日1.51公斤
回收率为32%
按「污染者自付」原则,对全港所有住宅和非住宅(包括工商业界)弃置的垃圾按量收费。
家居垃圾
例如住宅垃圾及公共机构(例如学校)日常所产生的垃圾
工商业垃圾
例如商店、食肆、酒店、办公室、私人屋苑街市及所有工业活动产生的垃圾
建筑废物、化学废物及医疗废物则不受垃圾收费管制,而受其现有相关收费机制规管。
推行垃圾收费、其他政策法规、减废回收措施,以及进行宣传教育等,把都市固体废物的人均弃置量逐步减少40-45%,同时把回收率提升至约55%
可在约2035年发展足够的转废为能设施,长远摆脱依赖堆填区,实现「零废堆填」
政府已宣布暂缓实施都市固体废物收费 (垃圾收费),并会推行一系列工作,包括增加回收配套、加强公众教育和宣传,以及研究如何优化垃圾收费计划等。政府会评估社会和推动措施的成熟情况,以期在2025年中向立法会汇报工作进度。
收费模式有两种,分别为(i)「按袋」/「按标签」收费及(ii)按重收「入闸费」,适用的收费模式视乎垃圾产生者使用何种垃圾收集服务而定。
(i)「按袋」/「按标签」收费
(ii) 按重收「入闸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