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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嘥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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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嘥鬼 | 环境及生态局
个人/家庭

法例要求及罚则

如市民将没有使用指定袋包妥或贴上指定标签的垃圾摆放在以下执法点,或交给食环署垃圾收集站职员或其承办商职员,或相关垃圾车的司机或职员,即属违法。

处所内公用
垃圾收集点

*只适用于按袋/
按标签收费模式

食环署垃圾收集站

食环署垃圾桶站

食环署或其承办商
垃圾车
(包括压缩型及非压缩型垃圾车)

私营废物收集商
压缩型垃圾车

定额罚款通知书

每张$1,500

如以傳票方式檢控

首次定罪
最高罚款$25,000
及监禁6个月

再次定罪
最高罚款$50,000
及监禁6个月

另外,除弃置垃圾者外,相关法例亦适用于致使或准许他人违规的人,例如雇主指使家庭佣工违规弃置垃圾。

如违反或致使他人违反上述垃圾收费相关法例要求,当局可根据《定额罚款(公众地方 洁净及阻碍)条例》(第 570 章)向违例者处以定额罚款$1,500。对于违规特别严重的情况,或屡次违例者,当局亦可以传票方式检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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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对垃圾收费有任何意见/查询,欢迎与我们联络。
电话:
+852 2838 3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