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决定待弃置大型垃圾所须贴上的指定标签数目时,市民应考虑相关大型垃圾的性质,例如所涉垃圾的结构、功能、设计、整体大小及数量,以决定该大型垃圾应视作一件或多件物品。当局在考虑个别个案是否涉及违例情况时,会顾及上述的因素,并按常理作出决定。
举例而言,视乎实际事实及情况,以绳子牢牢地捆绑在一起的同一件废弃家具中的分拆部分,应可视作一件垃圾,在弃置前只须贴上一个指定标签;而一张桌子和一些椅子,或是床和床褥,即使是牢牢地捆绑在一起,亦很可能视作分开的物品,在弃置前每一件物品均须贴上一个指定标签。
另外,数袋零散垃圾牢牢捆绑在一起,按其本质应不属于同一件垃圾,因此不能只贴上一个指定标签,而应分别以数个指定袋包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