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张$1,500
常见问题
常见问题
政府已宣布暂缓实施都市固体废物收费 (垃圾收费),并会推行一系列工作,包括增加回收配套、加强公众教育和宣传,以及研究如何优化垃圾收费计划等。政府会评估社会和推动措施的成熟情况,以期在2025年中向立法会汇报工作进度。
收费模式取决于有关处所的垃圾收集安排。
垃圾收费会按两种模式落实,分别为(i)「按袋」/「按标签」收费和(ii)按重收「入闸费」。

(i)「按袋」/「按标签」收费
一般而言,「按袋」/「按标签」收费适用于大部分住宅楼宇及工商业楼宇、村屋、地铺和公共机构处所等。市民在相关处所的公用垃圾收集点,及食环署垃圾收集站(包括垃圾桶站)弃置垃圾前,必须用指定袋包妥或贴上指定标签。

(ii) 按重收「入闸费」
按重收「入闸费」主要适用于工商业处所弃置的大型或形状不规则的垃圾。这些垃圾会于废物转运站及堆填区弃置时,按它们的重量收取「入闸费」。
如何收费?
垃圾收费实施后,市民在以下地点弃置垃圾前,必须用指定袋包妥或贴上指定标签。
由私营废物收集商的非压缩型垃圾车所收集的垃圾会以按重模式收取「入闸费」,因此毋须使用指定袋包妥或贴上指定标签,以免双重付费。
在「按袋」/「按标签」收费模式下,公用垃圾收集点指任何处所中,用于摆放有待从该处所运走以作处置的垃圾的公用 地方。
处所公用垃圾收集点为垃圾收费相关法例下的执法点。住户/业户在有关地点弃置垃圾时,须使用指定袋包妥垃圾或贴上指定标签。
物业管理公司应按处所的垃圾收集安排,与清洁承办商共同订定处所内公用垃圾收集点,并在显眼位置贴上环保署的宣传标贴,以提醒住户/业户在这些收集点弃置垃圾时,必须使用指定袋包妥或贴上指定标签。常见的公用垃圾收集点包括:
后楼梯垃圾桶
楼层垃圾房
楼层垃圾槽口
中央垃圾房
大型垃圾收集点
简言之,违规垃圾是指在「按袋」/「按标签」收费模式下,既没有用指定袋包妥,亦没有贴上指定标签的都市固体废物。
具体来说,如市民使用指定袋弃置垃圾时,没有把垃圾袋束紧,或任由当中的垃圾刺破袋身,这些垃圾便可能被视为违规垃圾。
「以指定袋包妥」示意图
没有「以指定袋包妥」的例子
袋中垃圾
有部分从袋口伸出
袋中垃圾有部分
从袋身破口伸出
未有束紧袋口,
令当中的垃圾掉出
另外,如市民需弃置一些无法放入指定袋的大型垃圾(例如餐桌、书柜或床褥等大型家俬),则必须贴上指定标签;否则该等大型垃圾也会被视为违规垃圾。

如需要弃置体积较大而不能以指定袋包妥的垃圾,而该等大型垃圾是由食环署(包括其承办商)收集,或由私营废物收集商以压缩型垃圾车所收集,市民应弃置前贴上指定标签。指定标签每个售价为$11,市民可于获授权的零售点购买指定标签。

如该等大型垃圾是透过私营废物收集商的非压缩型垃圾车所收集,则须按其重量缴付「入闸费」,市民毋须在弃置前贴上指定标签,以免双重付费。

在决定待弃置大型垃圾所须贴上的指定标签数目时,市民应考虑相关大型垃圾的性质,例如所涉垃圾的结构、功能、设计、整体大小及数量,以决定该大型垃圾应视作一件或多件物品。当局在考虑个别个案是否涉及违例情况时,会顾及上述的因素,并按常理作出决定。
举例而言,视乎实际事实及情况,以绳子牢牢地捆绑在一起的同一件废弃家具中的分拆部分,应可视作一件垃圾,在弃置前只须贴上一个指定标签;而一张桌子和一些椅子,或是床和床褥,即使是牢牢地捆绑在一起,亦很可能视作分开的物品,在弃置前每一件物品均须贴上一个指定标签。
另外,数袋零散日常住宅垃圾牢牢捆绑在一起,按其本质应不属于同一件垃圾,因此不能只贴上一个指定标签,而应分别以数个指定袋包妥。
如违反或致使他人违反垃圾收费相关法例要求,当局可根据《定额罚款(公众地方洁净及阻碍)条例》(第570章)向违例者处以定额罚款$1,500。对于违规特别严重的情况,或屡次违例者,当局亦可以传票方式检控。
首次定罪
最高罚款$25,000
及监禁6个月
再次定罪
最高罚款$50,000
及监禁6个月

我们要做的其实很简单。平时我们一般都是把垃圾放在胶袋内才弃置在大厦、屋苑或地区收集垃圾的地方。垃圾收费实施后,我们便应该购买指定垃圾袋来取代以前用来装载垃圾的胶袋,才弃置在收集垃圾的地方。现时如果偶然要抛弃大型垃圾如家俬等,市民都要自行将大型的垃圾送到垃圾站处理。将来整个抛弃垃圾的方式和以前基本上是一样的,但搬大型垃圾到垃圾站时需要贴上指定标签才可在垃圾站弃置。
不需要,把少量街上产生的随身垃圾放在公众垃圾桶不需要用指定袋包裹。但我们不应该滥用公众垃圾桶来弃置家居垃圾。把过量和家居垃圾弃置在公众垃圾桶上或旁边,在现行法例下都已经构成非法弃置,同样可被罚款3,000元。
不可以的,每個人都應該為自己產生的垃圾負責,所以法例要求個人在棄置垃圾時用指定袋包裹好才棄置。屋苑如有住戶沒有用指定袋,和很多其他地方一樣,下游垃圾收集商很可能會因為當中混雜有不用指定袋的垃圾而拒絕接收。在這種情況下管理公司便要「執手尾」,將不符合法例的垃圾再用指定垃圾袋包好,才交給垃圾收集商,但這不是一般人心目中的「包底」概念,更不會改變個人應該用指定袋的責任和要求。正如商場或屋苑會聘請清潔工清理一些人遺下的垃圾,但不能因為有清潔工大家便可隨意丟棄垃圾。
如果屋苑住户不能齐心使用指定袋,是会导致整体成本增加的。如上述例子商场或屋苑聘请清洁工清理一些人遗下的垃圾,愈多人乱丢垃圾,需要的清洁工和成本便会增加。如屋苑有垃圾不用指定袋包裹,导致管理公司需要用大型指定袋包裹不用指定袋的垃圾,才交给收集商,按情况可能要费大量人力物力,成本必然增加。所以最佳办法是大家合力鼓励全屋苑一齐使用指定袋,管理公司就完全无需再费时失事「执手尾」,总体费用也可以减至最低。
最直接的方法是把垃圾中的可回收物料,如纸皮、胶樽、胶袋、胶盒、金属罐、玻璃樽等干净分出来,放在屋苑的回收箱,或是附近的「绿在区区」和流动回收点。交出来的回收物无须用指定袋包裹,可以节省很多购买指定袋的费用。如居住的屋苑或附近有厨余收集箱或收集点,把厨余都拿去回收,可以进一步减少废物量和购买指定袋。
每个人都应该为自己产生的垃圾负责。用指定袋包裹好才弃置是基本责任,不应该等待别人做才做。如屋苑住户都等待别人先做,屋苑就永远无法摆脱「执手尾」,总体费用也不能降下来。从减少个人费用角度来说,一个15公升指定袋才1.7元。不用指定袋,迟早会被执法人员发现,定额罚款是1,500元。一次罚款够买两三年指定袋,既不负责任,也绝对不是聪明做法。
这是非法弃置垃圾,任何时间和情况,我们都不能够这样做。这是自私和完全不顾公德的行为,一旦被发现,定额罚款是3,000元,足够买很多年用的指定袋。非法弃置大量垃圾,更可以被罚定额罚款6,000元,千万不要以身试法。
适应期是让市民习惯购买和使用指定袋和标签弃置垃圾。任何时间和情况,我们都不容许非法弃置垃圾。
人有惯性和惰性,众多地方推行垃圾收费的经验都是社会要建立新的减废回收文化的过程要好几年。作为个人,我们可以由自己做起,身体力行,再鼓励亲友和周围的人一齐使用指定袋和标签来弃置垃圾,继而把垃圾中的可回收物料分出,实行干净回收。当社会愈来愈多人这样做,就会形成氛围,其他人也就会跟着参与,共同建立一个新的减废回收文化,让香港追上其他城市,亦有助建设我们的生态文明。
可以的,法例只是禁止任何人在牟利业务中免费提供指定袋。
其他地方推行垃圾收费的经验都是需要有一个过程和时间,让大家认知和适应。最重要是每个人自己先身体力行,才把这个使命传开去。见到其他人不使用指定袋包裹垃圾,可以善意提醒,但无须气愤,更不要互相指责。我们要正面、同心地引领香港特区向前行,建立新的减废回收和绿色生活文化,建设我们的生态文明。若市民见到有人恒常地不使用指定袋弃置垃圾,可以向环保署反映,让政府人员跟进。
垃圾收费会按两种模式征收,分别为(一)按预缴式指定袋收费(按袋收费)及(二)按垃圾重量于废物转运站或堆填区收取「入闸费」(按重收费)。处所采用的收费模式,视乎采用何种垃圾收集方法而定。详情请按此。
按重收费适用于聘用私营废物收集商非压缩型垃圾车(例如夹斗车,或以勾斗车运走垃圾斗/压缩斗等)收集垃圾的处所,一般适用于工商业楼宇,因为工商业处所的垃圾不少是不适合用指定袋包裹或用压缩型垃圾车运载。住宅处所的日常垃圾采用按重收费模式并不普遍,不过有少数因地方限制或个别原因(例如垃圾经垃圾槽直接掉入压缩斗)而需要聘用私营废物收集商非压缩型垃圾车收集日常垃圾,因此在垃圾收费实施后会按垃圾重量收取「入闸费」。有关费用一般由业主摊分,住户无需再使用指定袋弃置垃圾,以免双重收费。为鼓励这些处所的住户体现「污染者自付」原则,我们在为设有物业管理组织的住宅处所而编写的良好作业指引中,提供了「入闸费」摊分机制的建议供物管公司参考。
垃圾收费计划的设计原则,是方便用户继续沿用现时的垃圾收集系统,无需作重大改变。所以这些住宅处所可继续聘用私营废物收集商以非压缩型垃圾车运载日常垃圾,并采用按重收费模式,不会强制更改为使用压缩型垃圾车。
至于住宅处所的大型垃圾(例如餐桌、书柜或床褥),如使用私营废物收集商使用非压缩型垃圾车(例如夹斗车)运走,亦会属于按重收费。
环保署推出了多个减废回收计划,逐步完善社区回收网络,以协助市民源头减废。 当中包括「废物源头分类计划」,为超过2 700个屋村屋苑/住宅大厦及1 200幢工商业楼宇免费提供废物分类回收桶;以及在乡郊地区提供约1 100套路边回收桶,回收塑胶、废纸及金属。另外,环保署正持续扩展社区回收网络「绿在区区」。截至2024年3月已有约220个公共收集点,包括11个环保教育及回收支援并重的「回收环保站」、77个位置贴近单幢楼群或设于公共屋村的「回收便利点」和超过130个每周定时定点运作的「回收流动点」,统一接收9种常见的回收物(废纸、金属、四电一脑及缺乏商业回收价值的玻璃容器、塑胶、小家电、悭电 胆、充电池和纸包饮品盒),重点支援缺乏空间自设回收设施的住宅处所群(包括单幢住宅楼宇和「三无」大厦)的居民参与源头分类及干净回收。首个设于港铁站的「回收便利点」「绿在青衣」刚于2024年2月投入服务,而第十二个「回收环保站」「绿在黄大仙」预计亦将于2024年第 四季投入服务。此外,环保署正逐步在50个公共屋村内设立小型「回收便利点」,方便公屋及附近居民参与干净回收,其中15个已经开始营运,另外有30个将会在完成装修工程后,于2024年第二季起陆续开业。期间,环保署已安排相关营办团体于今年3月1日或以前在有关屋村内开设临时收集点,营运时间为星期一至日早上10时至下午8时,直至相关的「回收便利点」开业以无缝交接。
现时,「绿在区区」亦支援合共约200个公共屋村和超过1 800个私人屋苑/单幢楼/乡村等的上门回收服务,收集上述9种常见的回收物。我们亦通过「智能回收系统先导计划」,在「回收环保站」、「回收便利点」、公共屋村、私人屋苑、乡村、商场、大学和政府场地等不同的应用点,设置了共76套智能回收箱,供市民试用。
由上述各项组成的回收网络已覆盖全港各区超过8成的人口。此外,为鼓励更多市民参与分类回收,环保署于2020年推出「绿绿赏」电子积分计划,截至2024年2月底已有超过50万个登记用户。市民通过「绿绿赏」在「绿在区区」和智能回收箱进行回收时可获取积分兑换礼品或日常生活用品。
现时所有「回收便利点」基本上全年开放,营运时间为早上9时至下午7时,包括星期日和公众假期(当中只有农历除夕至年初三、元旦前夕、中秋节、冬至及圣诞假期会 有特别安排)。 因应市民的服务需求,环保署已将大部分设于公共屋村的「回收便利点」(包括上文提及的临时收集点)营运时间调整至早上10时至下午8时。环保署会继续检视各社区回收设施的运作情况,以及个别社区对回收设施的具体需求,积极研究在公共街市及在「三无」大厦附近增加「回收流动点」及延长服务时间等措施。预计全港公共收集点的数目将可在今年8月增加至约500个,以加强社区回收网络的服务,协助巿民妥善进行分类回收。
环保署正积极推行各项厨余收集措施,包括加强对工商业和家居厨余收集的支援,目前已有约900个分布全港的收集点,当中涵盖食物工场、街市、熟食中心、批发市场、医院、政府设施、大专院校、学校午膳供应商、酒店、商场和住宅等。
在公共屋村方面,环保署将会在今年8月大致完成在全港213个公共屋村安装超过700个智能厨余回收桶。在私人住宅方面,环保署一直透过回收基金和环境及自然保育基金协助私人住宅楼宇和乡村安装智能回收桶收集厨余。此外,总单位数不少于1 000户的私人屋苑亦可以参加2023年12月29日推出的「私人屋苑智能厨余回收桶试验计划」,申请资助安装智能厨余回收桶和维修保养服务,为期两年。除了智能厨余回收桶,环保署也透过「厨余收集先导计划」为私人住宅楼宇提供传统有盖厨余回收桶收集厨余。
对于因空间限制而未能安装厨余回收桶的住宅楼宇,环保署陆续试行在较邻近住宅区的回收环保站设置智能厨余回收桶,现时试点包括「绿在深水埗」、「绿在东区」和「绿在西贡」,并将于4月扩展计划至「绿在沙田」。首个在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辖下街市设立的公众厨余收集点亦已于4月在骆克道街市启用。此外,环保署在沙田区邻近村屋或单幢式住宅大厦和食肆较集中的地点设置「厨余回收流动点」,以定时定点街站的方式同时收集附近家居和食肆产生的厨余。我们已在今年3月至4月期间在多区新增了55个夜间「厨余回收流动点」,为市民提供更多方便的回收途径。
为方便地铺食肆回收厨余,环保署正逐步在食环署辖下的垃圾收集站设立收集点收集食肆厨余,预计在2024年第二季可达近100个收集点。食肆和市民均可使用这些收集点回收厨余。此外,环保署已在十五个地区食肆集中的地点,以流动站或流动车收集「餐饮小区」的厨余。
环保署会继续在其他合适的场地增设更多公众厨余收集点。